2018年12月份工作小结
(一)基础工作
1.做好区委编办更名及新印章更换工作;
2.完成12月份单位用款计划申报、做好新登记参公人员车补办理、预算补报工作;
3.做好平安综治考核报送工作,报送本单位《2018年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述职报告》至区综治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台账至安监局;
4.做好市委编办文史出版前准备工作,绘制历年政府机构设置表、县(区)委机构设置表并作情况说明,收集2014年以来省级以上被录用信息以及县区重要活动剪影,并就照片的时间、地点、任务及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5.参加“12.4”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国家“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6.完成洪泽机构编制网新版改版上线,将原先零散版块整合为“网站首页、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机构编制管理、审批制度改革、机关绩效管理、党的建设”七大模块,覆盖所有基础业务;
7.做好编办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积分上报和2019年培训办班计划报备工作,上报《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审核备案表》、《干部教育培训初始积分审核备案表》、《单位科级干部变更表》以及《单位干部名册》至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8.做好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上报《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按职责分工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9.做好2018以来宣传及政务信息统计工作;
10.报送2018年度调研课题至市委编办。
(二)机构编制工作
1.完成核对梳理各单位编制数、领导职数、职能增减情况;
2.完成党政机构改革相关准备工作;
3.开展机构设立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地走访市场监管局、水利局、水产局、信息办等15家单位,查看有无违规设立内设机构情况,并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沟通对行政办公中心楼道示意图中的机构名称进行规范更换;
4.根据人社局提供的退休人员名单对电子台账及大平台等进行更新;
5.完成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聘)用编计划汇总工作;
6.完成2018年度村官定向招聘计划;
7.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的申请和办理工作,及时提醒科技局、文广新局等单位进行法人更换;
8.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纪委机关、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申请用编事宜,并通过大平台审批下发用编计划;
9.向市委编办上报区拟设立机构名单;组织梳理全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名单;
10.应市委编办事业处要求,寻找并提供原黄集水利站信访案件材料;
11.参加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12.草拟省党政机构改革业务培训会内容汇报材料;
13.做好大平台使用培训工作,赴人社局等单位指导大平台使用;
14.与镇江银联公司对接修改主管单位无法确认到岗的BUG;
15.上报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建材料;
16.完成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安排计划;
17.做好2018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三)审改工作
1.重新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并发文报市委编办汇总;
2.撰写“双目标”考核进展情况及落实领导讲话精神总结,上报督考办;
3.梳理不动产交易登记自报案例佐证材料;
4.认真学习省委编办最新下发的营商环境考评通知精神,并针对性摘录相关内容,起草通知函告知相关单位;
5.与省委编办审改处对接联系沟通,积极建议将不见面审批办件占比指标调整为试评价指标,并被采纳;
6.精心研习省委编办最新下发的营商环境考评通知精神,并针对性摘录相关内容,起草通知函发至相关单位;
7.按时填报“跨越目标”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进展情况,分别报至督考办、统计局;
8.全力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案例准备工作。
(四)党建工作
1.完成2018年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联系苏州银行了解党费网上申报业务,赴机关工委开取编办下半年党费发票;
2.完成区委编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弘扬周恩来精神”活动相关材料的报送;
3.完成中共淮安市洪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更名;
4.参加2018年度“区域党建联盟”工作总结会;
5.参加全区党内统计培训会并上报2018年度党统数据;
6.完成2017-2018年度党员冬训相关材料报送;
7.完成党支部2018年创新创优项目初评。
2019年1月份工作计划
(一)基础工作
1.上报2018年全办工作总结;
2.申报1月份用款计划;
3.做好洪泽机构编制网内容更新维护工作;
4.填报编办2018年以来发文内容,报区委办;
5.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6.做好综治平安与法治建设年度考核迎检工作。
(二)机构编制工作
1.开展全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2.召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3.做好党政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4.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5.根据市编办要求上报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党建工作
完成2018年党建工作总结。
(四)审改工作
1.按时填报“跨越目标”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进展情况,分别报至督考办、统计局;
2.草拟优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文件;
3.做好营商环境宣传素材汇总整理;
4.迎接省营商环境考评组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