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7 09:502019-01-07 浏览次数0

洪编办发〔2019〕1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古堰景区、旅游度假区、食品科技园,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监管方式,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报送时间及内容

 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采取在线上报方式,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9日-3月15日(具体日程安排请见附件2),报送范围为全区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线上报材料包括: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照片)。

 3.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照片)。

 二、年报报送及公示相关程序

 1.请各事业单位参考附件1填报说明在线报送,报送成功后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2.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的年度报告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应根据系统回复,将年度报告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审查。审查签字盖章后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需扫描(或拍照),以图片格式上传至年报系统内的“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项,并在系统内再次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系统显示“您好,你单位的年报流程已结束,我局将于洪泽机构编制网年报公示专栏对贵单位的年报进行公示。”字样,年报报送工作方算完成,请各单位在提交完纸质材料图片后,自行登录系统检查报送情况,避免因最后一步流程没走完,造成年报未报送的情况。纸质年度报告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涉密事业单位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其它相关要求

 1.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登记管理机关对于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报只作形式审核,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事业单位自行负责和承担。所有提交的年报将于洪泽机构编制网“年报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和《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事业单位年报内容、纸质年报保管情况和其它公示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中对年报内容不实或不准确及其它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单位,将依法实施书面警告、冻结账户、暂扣证书等处罚措施,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3.未报送和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扣除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及举办单位绩效考核的相应分值。未报送年报的事业单位,当年信用等级不能评为A级。

 4.报送年报过程中同时进行变更登记的,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登记相应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电话:87222583,联系人:杨秀秀。机构编制工作QQ群:100874819。

 附件:1.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操作方法及填报说明(请点击查阅)

           2. 2018年度事业单位年报网上申报时间安排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1547603711713897.png

主办单位: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淮安市洪泽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西辅楼三楼

电话:0517-87222583    苏ICP备2021016101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2902000136号   

Copyright © 2015-2021 www.bianb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淮安市洪泽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82902000136号

苏ICP备20210161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