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印发<加强全区编外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编外人员审批程序作如下优化:
每年3月上旬,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缺的编外人员额度提出申请计划,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会审同意后,申请计划在额度内的可直接公开招聘,超额度的实行“退三补一”。
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申报。根据现实有备案编外人员数与2022年2月底实有人员数进行对比,额度有空缺的,请在每年3月上旬提出编外人员招聘申请计划,填写洪泽区编外人员聘用计划申请表.xls,递交区委编办。
二、编办初审。编办相关科室对申请表进行当面核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完善意见或未达到有空余额度招聘的退回)
三、三方会审。编办、人社、财政对招聘申报计划进行三方会审,符合招聘要求的出具同意招聘批复。
四、单位招聘。用人单位将公开招聘公告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对外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开展相关招聘工作。
五、人员备案。招聘人员到岗后5日内,申报单位填写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减少)编外人员审核备案表.doc,到区委编办备案,并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定期清退。各单位每年6月10日、11月10日前分别将截止5月、10月底清退人员填写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减少)编外人员审核备案表.doc报区委编办进行备案,暂缓清退人员请填写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暂缓清退情况联审表.doc履行暂缓清退手续)。
七、更新维护。编办将新增(减少)的编外人员及时在数据中调整,并向财政、人社部门共享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