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结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洪泽区以淮安市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区委编办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建立人员编制与财政经费约束机制,并联合印发《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划定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人员出入编管理。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动机制作用,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按照职责分工沟通交流有关情况,会商解决具体问题。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遵守办事流程,细化监督检查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结合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加大违法违规治理力度,最大化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
积极探索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区委巡察相结合,优化工作模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问题整改。突出检查成果运用,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