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委编办制定《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核查范围、核查内容和时间节点,明确核查方式和步骤,严格按照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和数据更新等步骤,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按照“四清”(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积极开展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推进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一是单位自查。各单位以淮安市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为基础,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要求,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岗位核定信息等资料,针对单位信息,区委编办积极协助查阅编制档案,协助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强化数据公示监督,各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在本单位指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接受监督,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安全。
二是现场核查。区委编办于11月23日至29日到区水利局、区卫健委等单位进行第二次机构编制现场核查工作,对单位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解答,确保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序及时完成。现场核查采取集中对账的方式,针队单位信息、编内编外人员信息等重点检查。确保相关数据的正确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三是整改落实。根据单位自查、数据比对等反映出的相关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更正并按照核查时间节点按时更新数据,统筹推进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统筹开展全区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加强对核查数据的综合分析,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