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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关于领导职数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2-02-11 16:472022-02-11 浏览次数0

一、假设某机构为处级,如领导高配为副厅级(有的此类领导是党组成员),能否计入副厅级领导职数?

二、纪检组长的领导职数没有明确过,能否计入被派驻单位的领导职数中?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已明确规格的机构,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保留原职务层次的人员外,原则上该机构领导不应高配。因工作需要,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    兼任所属机构负责人的,应视其在上级机构中担任职务的情况,相应地计入上级机构的职数。兼任所属机构实职的,同时计入所属机构的领导职数。

二、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组长为派出单位(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不计入被派驻单位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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