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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2023-12-22 16:552023-12-22 浏览次数0

自今年7月以来,淮安市洪泽区委编办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府部门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后期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针对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法律性、程序性较强的客观实际,第一时间整理出纳入此次试点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等5个部门的2022年权责清单内容、“三定”规定、职责交叉事项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内容,供其研学了解,面对面深入解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旨、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定含义等。同时,依据《江苏省权责清单编制规范及审核标准(试行)》的规范要求、要素口径等内容,及时梳理形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事项(模版),同步发给试点部门借鉴、参考。

二是精心指导把关。通过建立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QQ群等方式,及时解答试点部门经办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有关咨询。对于个别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的部门,则多次面对面仔细指导。在此基础上,坚持权责事项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不漏不重的工作理念,对试点部门上报的权责清单事项,从小到标点符号、错漏字等,大到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要素内容,逐家逐条、逐字逐句进行合理性、规范性等推敲、审核,对于没有明确依据的权责事项原则上不列入清单,对于应取消未取消的权责事项,一律不列入清单。经过“两报两审”工作程序,5个试点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定稿的权责清单事项。共梳理权责事项257项,其中,政策法规24项、统计调查2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9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3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19项、信用管理1项、行政检查5项、监督管理8项、备案事项2项、评价评估2项、督促指导7项、信息公开5项、组织实施13项、其他权责事项22项。

三是注重“一单多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权责清单达到规范部门行权履职程序、界定部门间职责边界等目的,增强权责清单的实效性、约束性,实现“一单多用”。比如,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程序方面,依据《行政处罚法》,将试点部门行政处罚类权责事项的工作程序统一明确划分为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复核申辩意见或召开听证会、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7个基本环节,变以往“就部门笼统讲程序”为“就具体权力讲程序”。在针对因定点药店价格违法行为导致医疗保障基金受损的查处权分工方面,在区医疗保障局有关权责事项的“履责方式”中明确了其与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间职责衔接的内容。

四是强化动态调整。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将试点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在洪泽机构编制网等网站依法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意见建议反馈,确有必要调整的,及时予以调整。有序建立政府部门全口径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等关联清单的精准、高效的联调联动、协调衔接机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对试点部门全口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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