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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学习选编
发布日期:2018-03-22 09:392018-03-22 浏览次数0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学习选编

 

 

 

 

 

2018年3月21日

 

 



一、重要文件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着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全会认为,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会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全会提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的需要,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主要是: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需要增强;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这些问题,必须抓紧解决。

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到二○二○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迫切要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总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既要立足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既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

三、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工作的领导。其他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同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相衔接,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依规治党,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加快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做到党的工作进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

(三)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优化设置各类党委办事机构,可以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事项归由职能部门承担。优化规范设置党的派出机关,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系统工作的领导。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各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抓落实能力,强化协调、督办职能。

(四)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根据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科学设定党和国家机构,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发挥综合效益。

(五)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工作,增强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

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科学设定宏观管理部门职责和权限,强化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更好发挥国家战略、规划导向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加强和优化政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职能,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优化政府法治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和优化政府财税职能,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协调性,优化金融监管力量,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和优化政府“三农”工作职能,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加强和优化政府对外经济、出入境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职能,推动落实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

(五)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工作重心从单纯注重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事业发展转向更多创造公平机会和公正环境,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促进全社会受益机会和权利均等。加强和优化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职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文化、法律、卫生、体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加强、优化、统筹国家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提高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政府监管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透明度,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同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

(七)提高行政效率。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明确责任,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优惩劣的制度。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五、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

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推进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一)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职责分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系统谋划和确定党政机构改革事项,统筹调配资源,减少多头管理,减少职责分散交叉,使党政机构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

(二)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由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和管理。依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自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党政群所属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六)深化跨军地改革。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深化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跨军地改革,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军队办的幼儿园、企业、农场等可以交给地方办的,原则上交给地方办。完善党领导下统筹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健全军地协调机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

六、合理设置地方机构

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科学设置中央和地方事权,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

(一)确保集中统一领导。地方机构设置要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明确同中央对口的组织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增强地方治理能力,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允许把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并入同上级机关对口的机构,在规定限额内确定机构数量、名称、排序等。

(三)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调配必须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上级机关要优化对基层的领导方式,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基层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基层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明确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健全监督体系,规范基层管理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四)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属于中央事权、由中央负责的事项,中央设立垂直机构实行规范管理,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属于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需要地方负责的事项,实行分级管理,中央加强指导、协调、监督。

七、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一)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法。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建立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办事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机构编制有关信息,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整治上级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除涉及条条干预条款。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八、加强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中央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党委和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要抓紧完成转隶交接和“三定”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履职到位。要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

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要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启动中央、省级机构改革,省以下机构改革在省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开展。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坚持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条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条件暂不具备的先行试点、渐次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明纪律,机构改革方案报党中央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能擅自行动,不要一哄而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履行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抓紧研究解决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机制,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完善相关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新调整组建的部门要及时建立健全党组织,加强对机构改革实施的组织领导。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发〔201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要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优化部门职责,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二)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三)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为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为加强党中央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决策和统筹协调职责,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4个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教育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六)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统一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党中央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规划、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归口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等。

不再保留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七)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承担党中央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对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等。

(八)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党史和文献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统筹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和著作编译资源力量,构建党的理论研究综合体系,促进党的理论研究和党的实践研究相结合,打造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高端平台,将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对外保留中央编译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其主要代表人物,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编辑编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重要文献、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主要领导人著作,征集整理重要党史文献资料等。

不再保留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九)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调整优化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

(十)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为更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十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十二)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十三)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更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等。

(十四)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

(十五)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为加强党对海外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广泛地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更好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侨务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等。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行使,发挥中国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十六)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利益,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仍负责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组织、指导通信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通信管理局管理体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维持不变。

(十七)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更好统筹外交外事与涉海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将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纳入中央外事工作全局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责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维护海洋权益工作办公室。

调整后,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海洋权益的决策部署,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情报信息,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态,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等。

(十八)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调整后,中央政法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等。

(十九)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协调政法机关资源力量,强化维稳工作的系统性,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调整后,中央政法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等。

(二十)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为更好统筹协调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

调整后,中央政法委员会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党中央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公安部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二十一)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整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律草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二十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促进国家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

(二十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

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十四)组建自然资源部。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十五)组建生态环境部。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二十六)组建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为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

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二十七)组建文化和旅游部。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为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二十八)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九)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三十)组建应急管理部。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三十一)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编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外国专家局。

(三十二)重新组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遵循法治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三十三)优化审计署职责。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三十四)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三十五)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作为党的喉舌作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十六)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抓手。为加强党对重要舆论阵地的集中建设和管理,增强广播电视媒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央宣传部领导。

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组织广播电视创作生产,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精品,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多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等。

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

(三十七)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十八)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为充分发挥对外援助作为大国外交的重要手段作用,加强对外援助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推动援外工作统一管理,改革优化援外方式,更好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共建“一带一路”等,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拟订对外援助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援外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方案和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等。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三十九)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有着重要作用。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四十)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加强国家储备的统筹规划,构建统一的国家物资储备体系,强化中央储备粮棉的监督管理,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四十一)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不断增加,对做好移民管理服务提出新要求。为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统筹协调,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主要职责是,协调拟订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四十二)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

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四十三)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四十四)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目前,三峡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已经竣工。为加强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统一管理,理顺职责关系,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由水利部承担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的运行管理、后续工程建设管理和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等职责。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四十五)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理顺职责关系,保证基金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目标,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承担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四、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

(四十七)组建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农业和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四十八)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调整到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文化艺术文史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文化艺术文史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四十九)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教育、科技、卫生、体育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十)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鼓励地方将其他直接到市场、进企业,面向基层、面对老百姓的执法队伍,如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执法,由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承担。

(五十一)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由生态环境部指导。

(五十二)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由文化和旅游部指导。

(五十三)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路政、运政等涉及交通运输的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由交通运输部指导。

(五十四)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农业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执法队伍整合,实行统一执法。由农业农村部指导。

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清理修订。

六、深化跨军地改革

着眼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五十五)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五十六)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五十七)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五十八)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五十九)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发挥国家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

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充分利用原有的专业技术力量,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组建为国有企业,可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六十)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参与海关执勤的兵力一次性整体撤收,归建武警部队。

为补充武警部队撤勤后海关一线监管力量缺口,海关系统要结合检验检疫系统整合,加大内部挖潜力度,同时通过核定军转编制接收一部分转业官兵,并通过实行购买服务、聘用安保人员等方式加以解决。

七、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群团组织改革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强化问题意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自觉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群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要聚焦突出问题,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由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分类指导,加强督察问责,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把党中央对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八、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地方机构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省市县统筹、党政群统筹,根据各层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理顺权责关系,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深化地方机构改革,要着力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突出不同层级职责特点,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统筹设置党政群机构,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市县要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加强各级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地方各级党委机构限额与同级政府机构限额统一计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统一纳入地方党政机构限额管理。省级党政机构数额,由党中央批准和管理。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数额,由省级党委实施严格管理。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结合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编制进行整合规范,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打破编制分配之后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随职能变化相应调整编制。

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着力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各级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报告请示。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七)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八)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九)重新组建司法部。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十)优化水利部职责。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十一)优化审计署职责。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十二)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5.中国人民银行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二)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有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五)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六)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七)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八)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九)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十)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十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 王勇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委托,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的考虑是,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为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方案提出,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方案提出,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七)组建应急管理部。我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八)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方案提出,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编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等。

(九)重新组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方案提出,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十)优化水利部职责。考虑到三峡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已经竣工,方案提出,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十一)优化审计署职责。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方案提出,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审计署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修正案有关规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此,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

各位代表,按照上述方案,新组建或重新组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科学技术部、司法部、水利部、审计署;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这些机构的调整和设置,请大会审议。

二、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二)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作用,方案提出,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管、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为充分发挥对外援助作为大国外交的重要手段作用,加强对外援助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推动援外工作统一管理,改革优化援外方式,更好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共建“一带一路”等,方案提出,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对外援助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援外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方案和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等。援外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五)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六)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加强国家储备的统筹规划,构建统一的国家物资储备体系,强化中央储备粮棉的监督管理,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方案提出,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七)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不断增加,对做好移民管理服务提出新要求。为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统筹协调,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方案提出,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拟定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八)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案提出,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

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九)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案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理顺职责关系,保证基金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目标,方案提出,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承担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十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此外,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其他一些机构也作了调整。

各位代表,按照上述方案,组建或重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总的看,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优化了国务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通过改革,国务院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必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下一步在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中,国务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要把深化机构改革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不论是新组建的部门,还是职责调整的部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抓到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肃改革纪律,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意义重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权威论述

张纪南: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变革及其对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新要求,就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中央改革目标要求,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充分认识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站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党政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需要通过改革,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站在更好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高度来认识。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判断。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通过改革,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对机构和体制进行调整完善。需要通过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站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需要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准确把握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治理的组织架构。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从组织机构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协调好并发挥出各类机构的职能作用,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为此,需要统筹考虑党和国家各类机构设置,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一是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紧紧围绕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和切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按照改革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把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摸清楚,把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弄清楚,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机构设置要体现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的要求,做到精干高效。二是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盘考虑组织机构调整与编制资源配备,创新管理,优化结构,盘活用好各类编制资源。三是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与改革实践相比,我国机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需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进一步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律体系,推进机构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

  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经过持续努力,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应看到,职能转变任务还很重,需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创新监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市场发展活力。在前期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保障地方和基层接得住接得好。二是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环节,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优化地方各级权力配置,更好发挥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优势。不同层级各有其职能重点,对那些由下级管理更为直接高效的事务,应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因地制宜做好工作,也有利于中央部门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全局。为此,需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各层级间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一是推进不同层级间权责合理配置,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把那些地方切实需要也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下放给地方。同时,地方各层级间也要明确职责重点。省一级主要是强化规划管理、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检查等职责;市县级主要是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二是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整合设置党政机构,取得了一定成效。要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探索在省市县按照职能重点综合设置党政机构,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的精简整合,形成管理合力。三是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充实一线、加强基层的原则,将适宜由基层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下沉,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资源,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体。当前,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公益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需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益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公平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一是坚持分类改革方针,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巩固和深化行政类、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理顺公益类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构建新型政事关系。二是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瞄准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在组织结构、用人制度、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等方面拿出有效举措。三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促进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着力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强化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责任。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抓好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贯彻落实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体现党的意志,围绕切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开展。要发挥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优势引领和推进改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确保改革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推进。

  坚持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国情决定的。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足基本国情,提出切合我国实际、符合时代要求的改革措施。要以体制机制是否更加科学合理、管理服务水平是否得到提升、人民群众能否从改革中得到实惠等实践成效来检验改革成果。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抓住关键问题,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突出体制机制障碍,确保通过改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与其他各领域改革的衔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左右衔接,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结合。条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条件暂不具备的不能急于求成,可以先行试点,梯次推进。

  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改革既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做到全国一盘棋;又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别是市县直接面对基层和社会实施管理和服务,要支持和鼓励其因地制宜大胆改革探索。对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坚持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权力和利益格局调整,任务艰巨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大。要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做到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攻坚克难推进改革。改革涉及的部门和个人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服从大局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28日 07 版)

丁薛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一论断,揭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也揭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把握的正确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所有这些,都同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职能力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来回答。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适应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确保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的需要,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抓住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关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已经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治国理政的任务更加艰巨,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我们立足当前,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而且要求放眼未来,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党的十九大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变革及其对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新要求,明确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职能力与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体制和机构进行调整完善,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正是基于对形势任务和实际问题的分析判断,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统筹设置党政机构,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认真贯彻《决定》提出的改革思路,才能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顺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目标,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使各方面体制改革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使各方面自身相关环节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遵循这一要求,按这一要求去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使我国成功实现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改善宏观调控、减少微观干预、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统筹了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更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与这一要求相比,我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未完全消除,特别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有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好或管到位,有些该放的权没有下放或放到位,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比较薄弱,有的出现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损害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威信。这就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决定》还在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等7个方面指出了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方向。这些要求和部署,应当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全面落实。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层面,而要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这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积极建设学习型政党、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构建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通过创新制度安排,提高党和国家机构履职能力和水平,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仍然比较薄弱,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体制性障碍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一项根本性举措就在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特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同时,《决定》还在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等6个方面突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和部署,党和国家机构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将得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得到优化和强化,面向基层、服务民生的力量和资源将得到加强,从而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的一切现代化目标都不可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下的现代化,而不是别的什么政治力量领导下的现代化。这个现代化的推进和实现,不仅不能动摇党的领导,而且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党的领导与推进“四个伟大”总体上是协调的,坚持党的领导、支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捍卫党的领导,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各方面体制机制也总体上为实现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看到,由于一个时期片面理解和执行党政分开,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解决这些问题,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靠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靠同形形色色的否定、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也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决定》还强调:“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同时,《决定》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5个方面,对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具体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和部署,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需要指出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必须有利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科学形成、正确贯彻、全面落实。要围绕这一重大问题,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找准方向和重点,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该改进的改进,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犹豫。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2日 06 版)

刘鹤: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并作出决定。《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推动这场深刻变革的必要性,自觉加以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推动这场深刻变革的历史和现实必然性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历史和现实必然性。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作为上层建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适应社会生产力进步、经济基础变化而不断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有力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须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但要看到,当前党和国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必须按照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依托。我们党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从组织机构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迫切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但必须看到,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必须将改革深入到机构层面。目前,我国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攻坚克难提供体制支撑和保障。

(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必须为解决突出矛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提供保障;同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又必须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但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适应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特别是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需要增强等。这就迫切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机构职能、完善体制机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准确把握这场深刻变革的鲜明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举措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核心问题。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为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决定》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首先要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工作的领导。其他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同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相衔接。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三是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四是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五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改革范围的全面性是突出特点。与以往机构改革主要涉及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不同,这次机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社会组织、事业单位、跨军地,中央和地方各层级机构。除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外,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要求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要求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三是合理设置地方机构。要求确保集中统一领导,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等。

(三)改革的深度具有革命性。这次改革之所以具有革命性,就在于不回避权力和利益调整,而是要对现有的传统既得利益进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决定》提出,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如明确要求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

(四)改革的设计体现了科学性。科学性是关系到整个改革方案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从而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针对我国机构编制科学化相对滞后,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决定》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强调必须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一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二是要求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三是明确要求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职责分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要求减少多头管理,减少职责分散交叉。四是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五是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五)改革的成果要法定化。通过法定化把改革成果固化、制度化,是这些年推进改革的成功做法。《决定》指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等问题,《决定》明确要求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一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法,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三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三、切实保障机构改革的有效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大。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有重点地解决阶段性突出矛盾,把工作做深做细,不折不扣把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当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充分发挥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优势来引领和推进这项重大改革。党中央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党委和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敢于负责,敢于碰硬。

(二)依法有序落实改革方案。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最终都要体现在改革方案上。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做到蹄疾步稳。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各部门在制定“三定”等具体实施方案中,特别是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讲大局,自觉服从中央决定,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抓紧完成转隶交接,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启动中央、省级机构改革,省以下机构改革在省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开展,梯次推进。

(三)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一方面,要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条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条件暂不具备的先行试点,做好与其他各领域改革的衔接,做到全国一盘棋,行动一致;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地方和基层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对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要总结经验,及时在全国推广。

(四)做好扎实细致的具体实施工作。深化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个人利益调整,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富有挑战性。有的机构调整,方案出台后几个月内就要落实到位;有的改革,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这都需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责任,研究解决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涉及的部门和个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教育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运转正常。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宣传解读和答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推进。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3日 06 版)

杨晓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勇气,体现了对党的领导、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深谋远虑和使命担当。《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这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深远意义。

一、深刻认识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的细化实化具体化。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有党的领导才有中国强盛、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我们党要更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和国家机构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和国家组织机构,统筹设置党和国家机构,有利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优化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党兴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只有与时俱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才能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和国家治理效能。

(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够健全有力,党和国家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中央和地方机构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然会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只有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深化机构改革,着力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推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无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怎么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会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不能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党和国家机构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度执政资源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的多样化需求,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二、准确理解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总体要求

形势决定任务,目标决定路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准确理解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系统完备就是机构健全、职能配套、机制完善,重点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覆盖面问题,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键要把握好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的关系。《决定》和《方案》围绕党的全面领导宏观规划、整体思考,着力构建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强调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保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环节。二是明确改革后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包括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三是要求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科学规范就是设置合理、程序严密、于法周延,重点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精准度问题,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键要把握好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的关系。《决定》强调,必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是贯彻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强调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二是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在不断探索实践和完善过程中保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持久生命力。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同时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运行高效就是运转协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重点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实效性问题,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针对当前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决定》强调要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一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问题。二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既统筹设置党和国家机构,又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既强调中央部门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全局,又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因地制宜做好工作。三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三者彼此联系、相互贯通,但各有侧重、内涵不同,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有机整体。系统完备是基础,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统筹谋划,使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整体推进,才能保证改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科学规范是保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才能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齐全完备和高效运行;运行高效是关键,再完备的系统、再规范的制度,最终要体现为机构职能的有效运转。三者相互作用、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要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其内在要求,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统筹把握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思路举措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务实、优质高效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

(一)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党中央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党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要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党的部门、党委办事机构、党的派出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统筹设置党政机构,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可以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方案》贯彻以上要求,专门对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等改革任务。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和工作高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二)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先后经历了七次比较集中的机构改革,为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决定》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有关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强化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健全金融管理体系,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定》还提出要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等要求。《方案》贯彻以上要求,对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实施这些改革措施,目的就是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统筹各类机构改革。这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决定》要求,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系统谋划和确定党政机构改革事项,统筹调配资源;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推进事企分开;深化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跨军地改革,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职责,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四)合理设置地方机构。地方的权威来自于党中央权威,地方的工作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在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对那些由下级管理更为直接高效的事务,可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从现实情况看,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合理界定各层级间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决定》要求,地方机构设置要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增强地方治理能力,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实施这些改革措施,必将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4日 06 版)

 陈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机构改革之间的内在逻辑。党的领导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最大压舱石;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能力;党和国家机构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载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迫切要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和国家机构更好承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

  一、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好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中国共产党97年奋斗史、新中国成立近70年发展史、改革开放40年探索史雄辩地证明,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除了改善党的组织状况以外,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工作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我们党领导13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必须大力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这样,我们党才能“胜任对于整个国家和各族人民的巨大领导责任”,“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不是空洞抽象的,需要通过机构改革使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党的领导的实施,离不开党和国家机构坚决有效的执行力。只有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只有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才能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只有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优化设置各类党委办事机构,优化规范设置党的派出机关,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各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才能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只有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才能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只有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才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我们要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点,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在深化改革中解决好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为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健全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党和国家管理体制

  我们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改革调整,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紧相连。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多次机构改革,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的需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推进,构成40年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重要内容。1981年以来,党中央部门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9年集中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集中进行了7次改革,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历史和实践总是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同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相伴相随,同党领导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互促共进。党和国家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党和国家机构也必然适应新的要求不断改革完善,这是一条普遍规律。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长期执政能力要有新提升,党和国家机构要有新形态新气象新作为。党的十九大作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时代、新征程意味着新起点新任务,对党和国家机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处在一个重要时间节点上,一方面,需要立足当前、聚焦今后3年,针对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实施“七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放眼未来、着眼今后20年、30年,前瞻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构建什么样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实施要求,系统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和怎样建设这个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课题。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快构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基本框架,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为更好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党和国家机构更好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推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赋予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新的内涵,也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提出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论断。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迫切要求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迫切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这个变化。当前,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需要增强;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党长期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人民谋幸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决定》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四项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机构改革的人民立场和价值取向。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国家机构绝不是封建地主或资本家用来统治压迫人民的官僚机关,而是为人民服务,并用来保卫人民自己的工具”。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求我们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着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党和国家机构履职尽责的各方面各环节;必须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必须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着力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必须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回应人民对更优美环境的期盼,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必须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必须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更好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不断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四、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鲜明导向。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心要素一个是制度、一个是能力。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而且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很多领域,像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法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等,都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也需要机构改革提供相应的组织支撑和保障。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日益触及深层次体制矛盾和利益关系调整,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体制和机构进行调整完善。比如,如果不统筹优化各层级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就不能确保从中央到地方的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充满活力;如果不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来,等等。我们只有坚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出发,自觉进行机构调整和改革,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难题,才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让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狠抓改革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5日 06 版)

郭声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色和核心要义,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一、充分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面对新时代新矛盾新目标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践行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调动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建设国家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转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的需要,我们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带领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新要求。实现这一新要求,必须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实现党和国家机构根本性质职能的内在要求。由我们党和国家性质所决定,我们党和国家机构在根本性质职能上,同西方国家执政党和国家机构有着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国家机构的根本性质职能所在,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机构先进性、优越性的根本体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实现党和国家机构的根本性质职能,必须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创新体制机制、制度程序、方法手段,提高为民尽责的能力水平,提升为民服务的效率效能。充分释放党和国家机构的优势,必须构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党政军群机构运行更好地符合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提出了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新需要,迫切要求优化党和国家机构的教育文化、就业收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职能,推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迫切要求强化党和国家机构的民主保障、法治建设、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职能,推动立法更科学、执法更严格、司法更公正、监管更有力、治理更有效。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形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是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更好发挥这一优势,需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制度程序,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广泛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目标。更好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二、深刻理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要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内涵丰富、意义深远,事关改革的方向和成败。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第一,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执政理念,也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原理。《决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坚持把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把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作为重要任务,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理顺和优化各类机构的职责关系,实现分工合理、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形成服务人民群众的强大合力。坚持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前提下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基层机构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第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是立党之本、兴党之要。《决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党政军群机构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深入推进转职能,强化面向群众的服务职责、公益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推动人力配置、资源配备向基层下沉,使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上有更大作为。深入推进转方式,拓宽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渠道,改进了解民情、把握民意的方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方法,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深入推进转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下功夫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多做谋民利、解民忧、得民心之事。

第三,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决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出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推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推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推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第四,完善惠民便民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坚决革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持续减少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清理规范各种证明项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为群众解绊、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推进优化服务,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推进提高效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事慢、办事繁、办事难问题,精简整合办事机构,简化办事手续环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让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口、跑一次就能办成事,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好事。

三、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了统一部署和顶层设计,提出了一系列回应人民需要、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新任务新举措。

第一,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已由增加供给到同步追求提高质量转变。《决定》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促进全社会受益机会和权利均等。加强和优化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职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充分发挥其依法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让千千万万社会组织的微服务释放出大能量。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更好履行公益服务职能。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更好发挥基层机构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和作用。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第二,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突出问题,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决定》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加快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针对老百姓最反感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老百姓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提出加强和优化国家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能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针对老百姓最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第三,着眼于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决定》紧紧围绕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着力深化人大机构改革,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着力深化政协机构改革,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发挥政协作为民主协商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促进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着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防止权力滥用、公权私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着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联通共享,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四,着眼于激发人民群众创新创业活力,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迫切要求。《决定》聚焦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动更多“放”、更好“管”、更优“服”,让创新创业之火呈燎原之势。坚持为创新发展添动力,加强和优化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创新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坚持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大幅降低制度交易性成本,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坚持为公平营商创条件,加强和优化政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职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坚持为干事创业增便利,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营造优质、高效、可持续的服务环境。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6日 06 版)

 

王晓晖: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优化协同高效,是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深入理解“优化协同高效”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才能牢牢把握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着力点,把《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一)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也要看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决定》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列举了十一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涵盖了党政军群各方面组织机构,涵盖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构,涵盖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编制管理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讲,主要是机构设置不够优化、职能配置不够协同、机制运行不够高效。这些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问题,是我们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部门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9年集中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集中进行了7次改革,每一次都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比如,1982年,邓小平同志说,“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1988年,党中央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1993年,党中央提出“理顺关系、调整职能、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1998年,党中央提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1999年,党中央部门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坚持、加强、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有利于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原则是“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管理为主,减少职责交叉”。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协调”的要求。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中心思想是“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思路是“以职能转变为核心,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关系,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这些机构改革的思路和原则,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

  与以往历次机构改革不同的是,这次机构改革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调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既要解决当前最突出矛盾和短板,又要关注基础性和长远性的体制和框架建设,既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又要同步推进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机构改革,既要推动中央层面的改革,又要促进地方和基层的改革,改革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的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少有的,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因此,《决定》把优化协同高效确定为必须坚持的四项原则之一,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可以说,“优化协同高效”这六个字,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抓住了当前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

  (二)《决定》提出,优化就是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履职到位、流程顺畅。这一论述准确概括了六个字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

  优化,主要指机构和职能的优化。目前,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优化方面存在许多不足,比如,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权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提出,要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

  协同,主要指相关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再完善,关键要看能否有效运转起来。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有了正确的制度以后,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是否能够正确地运用这种制度。”目前,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存在的协同不够的问题也很突出。比如,党的职能部门和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和群团组织之间职责重叠交叉,机构间关系不清晰,导致工作上互不衔接、甚至互相扯皮。尤其是在政府机构当中,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协调难度大,权责分离严重,导致相同的问题各管一块,各出各的招、各走各的道,形成不了合力;一些领域执法队伍分设,相互“打架”现象比较普遍;一些部门实行大部制后内设机构整合不彻底,还是各自独立运转,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提出,要加强相关部门配合联动,使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

  高效,主要指体制机制运行的效率效能。由于目前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不够、协同不够,自然带来效率效能不高的问题。提高体制机制的运行效率,既要靠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靠加强相关机构联动配合,也要靠简化中间层次、减少管理层级、加强流程公开透明等,使各领域各层级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职、有序协同,保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令统一、运行顺畅、执行高效、充满活力。

  优化、协同、高效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内在统一。优化包含着协同,协同必须建立在优化基础之上;优化、协同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高效,只有做到了优化、协同,才能真正实现高效。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等,推动各类机构、各种职能相互衔接、相互融合,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协调行动、高效运行。

  (三)《决定》围绕“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对各领域各层级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是在优化方面,强调科学设置党和国家机构、优化职能配置。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最根本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这一前提下处理好党政关系,打破所谓的党政界限,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工作领导,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二是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强调要根据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职责分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科学设定党和国家机构,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发挥综合效益。三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强调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是在协同方面,强调加强相关机构联动配合。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就是要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对机构进行综合设置,实现职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机构效能和优势。一是强化综合部门的归口协调职能。强调要加强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要科学设定宏观管理部门职责和权限,强化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等等。二是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强调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要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三是科学设置中央和地方事权。强调要通过深化改革,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三是在高效方面,强调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运行的效率效能。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政军群各方面,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职能划转和机构调整紧密相连,必须在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改革协同推进,加强各方面机构配合联动,使各级各类机构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使整个机构职能体系协同联动、运行高效。一是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强调加强和优化政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职能和法治职能、财税职能、金融管理职能、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三农”工作职能、对外经济和出入境人员管理工作职能等,全面提高政府效能。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强调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优化政府服务,完善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改革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三是要提高行政效率。强调要精干设置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要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日常工作考核。要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9日 08 版)

三、重要评论

(一)新华社评论员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题: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必将带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我们在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变得日益迫切和重要。“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必须深刻认识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其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征程上,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方能破除制约发展的突出体制机制障碍,从根本上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确保通过改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续前进。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建设好这五个体系,有利于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建设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坚定不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为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激发强大动力。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题:

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坚持正确方向,是改革行稳致远、取得成效的根本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任务,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党政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载体。通过改革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环节,这是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必然要求,也是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个重大部署就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从组织机构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发挥各类机构的职能作用,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要切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以此为支撑,推动各个方面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凝聚合力。要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夯实基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以党的政治优势引领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通过改革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我们就一定能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迈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步伐。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题:

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简政放权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提出“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大任务,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指明了方向。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通过改革使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有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必须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推动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要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健全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加大力度补上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的突出短板,啃下政府职能转变的“硬骨头”,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就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要,以厚民生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要坚持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政府效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作为,不断增强对改革的获得感。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题:

加强改革协同 抓好系统工程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任务艰巨繁重。改革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涵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涉及党政军群等各个方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精心实施,既学会“弹钢琴”,又善于抓住“牛鼻子”,才能形成改革合力,推动改革全面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以党的政治优势引领和推进改革,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着眼全局、把握大局,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通盘考虑、周密安排,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确保改革蹄疾步稳、善作善成。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原则,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全国一盘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形成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有利于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弄潮儿向涛头立,改革重任肩上扛。讲大局重协同,勇担当善作为,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开拓精神推进改革,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就一定能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人民日报评论员: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机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是一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5年多来,我们党致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比如,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若不抓紧解决,将会影响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影响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新时代,我们党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就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新时代宏伟蓝图,迫切要求我们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在这个意义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必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改革的最好方式,就是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不断在改革开放上有新作为,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锐意改革,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人民日报》(2018年03月01日02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

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方向和原则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遵循什么样的改革原则,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强调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突出这个最本质特征、发挥这个最大优势。只有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才能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在,是党的一切工作所依,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改革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各方面制度安排上。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才能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配合联动,提高效率效能,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既要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要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既是深化机构改革的认识论,又是推进机构改革的方法论,是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始终遵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就一定能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人民日报》(2018年03月02日04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

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坚定不移将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向前进。

  这次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部署: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之所以这样部署,是因为我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通过优化党的组织机构,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机构职能关系问题,为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必须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而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必然要求我们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全会作出的四个方面的改革部署,瞄准的是那些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领域、环节和方面,既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贯彻落实这些改革部署,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使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这次全会还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出重要安排。从当前情况看,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只有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才能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我们一定能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人民日报》( 2018年03月03日 03 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

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领导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方向和原则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遵循什么样的改革原则,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强调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突出这个最本质特征、发挥这个最大优势。只有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才能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在,是党的一切工作所依,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改革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各方面制度安排上。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才能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配合联动,提高效率效能,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既要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要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既是深化机构改革的认识论,又是推进机构改革的方法论,是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始终遵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就一定能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人民日报》(2018年03月02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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