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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编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2-15 14:322016-02-15 浏览次数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开展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及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4.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5.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调整。

6.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7.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全县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审核报批全县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方案;上报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8.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初审上报全县相关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初审上报县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协调县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参与对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10.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11.负责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年报工作、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工作;进一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优化单位职能,简化审批办事流程,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综合科、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下设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洪泽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办发〔2011〕43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新招录的大学生、军队转业干部,代职、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2、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3、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47.6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47.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

二、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1、附表2)

编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查询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6年洪泽县编办收支预算安排说明

洪泽县编办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47.68万元,其中:

1、收入总预算为47.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7.68万元;非税及其他资金0万元。

    2、支出总预算为47.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6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机构编制年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经费、培训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经费、县级机关绩效管理经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费、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经费等。

(二)2016年洪泽县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2016年洪泽县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8万元(工资福利性支出22.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编办事务而发生的支出。

按功能性科目进行如下说明:2016年度洪泽县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资金是4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47.68万元,占100%。

)2016年洪泽县编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2016年,洪泽县编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10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有公车运行维护费4.66万元,没有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下降331.48%。

四、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通俗地讲,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各部门是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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