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2015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3-06 20:212015-03-06 浏览次数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开展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及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4.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5.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调整。
  6.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7.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全县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审核报批全县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方案;上报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8.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初审上报全县相关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初审上报县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协调县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参与对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10.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11.负责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的有关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政务服务系建设中的职能、编制调整工作。
  2. 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洪泽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发〔2014〕23号)精神,做好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3. 事业单位年检。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结构治理、年检公示制度,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
  4. 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根据省市编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每月实行动态跟踪人员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库数据,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5.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入编。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2015年度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做好编制审核、入编等工作。
  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县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机关编制精简20%以充实基层一线执法队伍。根据省市编办文件,成立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稽查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
  (三)机构设置
  县编办共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5年度洪泽县编办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名称

金额

项目名称

合计

公共财政拨款

非税及其他资金

一、公共财政拨款

40.12

一般公共服务

40.12 

一、基本支出

25.72

25.72

 

二、非税及其他资金

     

1、工资福利支出

16.18

16.18

 
       

2、商品服务支出 

7.4

7.4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14

2.14

 
       

二、项目支出

14.4

14.4

 

收入合计

40.12 

支出合计

40.12 

支出合计

40.12

40.12

 
 


  

表二2015年度洪泽县编办“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二、公务接待费

1.08

 

三、公务用车费

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合      计

6.08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5年洪泽县编办收支预算安排说明
  洪泽县编办2015年度收支总预算为40.12万元,其中:
  1、收入总预算为40.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0.12万元;非税及其他资金0万元。
  2、支出总预算为40.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4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机构编制年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经费、培训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经费。
  (二)2015年洪泽县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2015年洪泽县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0.12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2万元,主要用于县编办机关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三)2015年洪泽县编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2015年,县编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82.2%,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17.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预算安排说明
  2015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通俗地讲,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各部门是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淮安市洪泽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西辅楼三楼

电话:0517-87222583    苏ICP备2021016101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2902000136号   

Copyright © 2015-2021 www.bianb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淮安市洪泽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82902000136号

苏ICP备20210161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