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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出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11 08:402017-09-11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市批复的《淮安市洪泽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日前,洪泽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淮安市洪泽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此次改革试点要坚持五个基本原则,即依法改革、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协同配合和稳步推进。

《办法》重点明确了8项主要任务:一是组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三是构建简约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审批模式。四是构建科学有效的全程监管体系,实行审批、监管信息的“双向实时推送”,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五是构建纵横协调的工作运行体系,完善区级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六是构建职能科学的部门职责体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大科室制改革。七是构建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八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机关部门绩效评价机制和企业综合评价机制。

据悉,洪泽区将于今年9月18日起,正式实施运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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