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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对行政审批委托实施开展督查
发布日期:2018-04-08 10:252018-04-08 浏览次数0


为切实掌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受委托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和动物检疫证明核发等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4月2日,洪泽区审改办会同区法制办、行政审批局赴区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区林业局所属畜牧兽医站进行实地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档案卷宗、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内部审批流程、档案卷宗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办理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公开情况,是否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和公示;开展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重点督查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性、材料审查的完整性、现场核查的属实性、审批文书的规范性、审批结果的正确性等方面;许可档案卷宗及台账情况。是否建立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档案卷宗及台账,做到一户一档。

通过督查,区市场监管局所属分局、区林业局所属畜牧兽医站受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比如,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中未准确引用相关法规、动物检疫证明核发许可中仍使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章等提出了,督查组现场均提出了针对性纠正措施和整改意见。

 

下一步,洪泽区将进一步采取三项举措:

一是建立互动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区行政审批局将与被委托单位建立健全互动沟通机制,及时沟通破解实施委托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难点、打通信息不畅的堵点。

二是建立培训机制,提升业务水平。区行政审批局将及时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对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业务人员进行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及时传授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的新方式、新精神、新政策,以提升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业务水平。

三是打造范本卷宗,规范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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