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5-12-07 14:24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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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洪泽县通过简化手续、降低门槛、优化服务等措施,逐步实现了市场主体审批登记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今年1-11月份,全县共新增个体工商户3239户,私营企业1071户。
为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该县审改办牵头组织推行了两项配套措施:
一是告知承诺制度。对办理前置改后置项目营业执照的,由县市场监管局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哪些后置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申请人再对此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未取得许可证件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二是证照联动监管。充分运用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由县市场监管局将发放营业执照的信息及时告知相关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及时实施跟踪监管。